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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向我校授予自学考试合作助学组织注册登记证

作者:时间:2021-07-06点击数:


东北师范大学向我校授予

自学考试合作助学组织注册登记证

 

日前,东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向我校授予了“东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作助学组织注册登记证”。这是东北师范大学自我校正式更名为“长春人文学院”后首次向我校授予此登记证。此举对双方进一步规范自学考试合作的办学行为、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今年是东北师范大学在我校恢复自考二学历招生的第一年。自6月份正式招生以来,全校已经有460名学生报名参加自考二学历的学习。此次发证充分体现了东北师范大学对我校生源与招生工作的认可与支持,今后将在我校实现深化合作、为我校生提供更多交流学习的机会,将在促进我校人才培养、优势资源共享等方面加强双方合作,以学生为本,为我校学生搭建更为广阔的学习与发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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