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November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专升本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人文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招生层次:专升本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488号第二章 收费标准第五条 专升本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详细]
11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规定: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现长春人文学院终身教育学院2024级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史贵林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退学申请,经终身教育学院核实,院长办公会审议,2024级学生史贵林达到退学条件,拟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11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止。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学生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终身教...[详细]
13
August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以下简称“非脱产”)学生退学退费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非脱产学生特指通过成人高考并缴费注册取得学校...[详细]
28
June
一、学校简介长春人文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人文学院创建于1988年,历经吉林国际语言文化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两个办学阶段。2020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转设更名为长春人文学院,至今已有36年的办学历史。学校现有东、西两个校区和双阳校区,占地面积57.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有12个基层学院,47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理学、...[详细]
15
April
为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拓宽我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创业机会,在我校终身教育学院领导的积极努力下,吉林大学现面向我校在籍学生开展自考二学历本科招生。一、吉林大学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