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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和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吉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长春人文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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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级全体学生:为确保2024级新生春季教学活动按期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一、新生报到注册(一)新生报到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长春人文学院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报到(或线上报到)缴纳学费,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出具相关部门证明)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二)学籍注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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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等要求,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级录取新生须按照要求,线上缴纳个人学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4年2月19日-3月1日。逾期不缴纳学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二、学费标准三、缴费方式 微信支付:手机端关注“长春人文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在“智慧校园”进行缴费。四、缴费步骤 1.手机端关注“长春人文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2.选择菜单中“智慧校园”按钮,点击进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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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为给长春人文学院学生提供获得名校(东北师范大学)自考二学历学习的机会,拓宽我校学生的就业渠道、提升增就业能力,经我校终身教育学院与东北师范大学积极磋商,东北师范大学现面向我校在籍学生招收“汉语言文学”专业自考二学历本科学生。一、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建于194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教育部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首批“211工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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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长春人文学院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长春人文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人文学院创建于1988年,历经吉林国际语言文化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两个办学阶段。2020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转设更名为长春人文学院,至今已有35年的办学历史。学校现有东、西两个校区和双阳校区,占地面积57.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有12个基层学院,47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详细]